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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一条鞭法,农业税制改革的起点(第1/2页)

钱,是一个巨大的问题。
当下的户部其实并不算太难,户部尚书黄子澄,右侍郎卓敬等人还相对轻松。无他,朱元璋打下的底子还是值得肯定的,起码朝廷当下并不缺钱粮。
想想也是,建文帝和朱棣打了四年仗,钱粮都跟得上,没道理自己搞点改革,就没钱了吧。
但光吃老底也不是个办法,只靠着朱元璋的制度运行下去,大明的国运依旧无法改变,施加给大明百姓的苦难,还是会出现。
这不是朱允炆希望看到的结果,所以,确定商人地位,改变朱元璋重农抑商的政策,大力发展工商业,将会成为朱允炆的必然选择。
然而,工商业的发展,一个前提便是物产丰富、人员流动自由。
按照朱元璋设置的军、农、匠三籍,子子孙孙都需要干这一行。
是农民,那一万年也是农民,是军户,就算你家死绝了,你也得找个人替你当兵,至于找的人是你侄子还是外甥,不重要。
户籍制度不改革,是无法推动商业改革的。
而户籍制度的改革,还涉及到了土地改革,土地税制。
一重重的问题,不是说给商人松绑,经济就能发展起来,市场就能繁荣,自己就能坐享税收。
“说到底,还是需要先解放劳动力啊。”
不解放农民,底层问题就不断出现;
不解放农民,城里就没有剩余劳动力;
不解放农民,商业就没办法发展起来……
一环接一环的背后,便是土地的问题。
朱允炆将目光投向了土地税制问题。
明朝在农业税方面,主要是田赋。
田赋采取的是两税制,即每年农历八月征收夏季税,秋收之后的第二个月再征收秋粮税。
税率大致是总收成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。
在明初,夏季税与秋粮税都用谷物缴付,即采取实物纳税的方式。收税时,大家车推肩扛的带着粮食去缴税,官府将收到的谷物,以各种方式解送南京。
朝廷拿着这些谷物,来支付皇亲国戚、文武百官的俸禄和士兵的粮饷。
发工资的时候,一品大员发几袋米,九品芝麻官领多少米,这都是有定额的,大家到时候拿着麻袋去领就行。
明代初期官员的俸禄,基本单位往往不是钱的单位“两”,而是粮食单位“石”。
当然,这种以粮食当工资的方式,也不是皇上抠门,而是就当时而言,谷物这东西是硬通货。
说白点,你扛着谷物上街买菜买豆腐,人家是会卖给你的。
在明代中后期,白银逐渐成为了硬通货,一些人可以不再缴纳谷物,而是折算为银两。
当然,这并没有形成统一制度,施行起来相当混杂。
除了田赋之外,还有丁赋、差役。
朱允炆想要改变这一切,就必须改变农业税的问题。
在大明初期,农业税占据中央财政的绝对大头,商业税基本上只能算零头,抹掉都不心疼的那种。
想要改变农业税制,可不是说两句话便可以做到的事。
怎么改变?
后世交公粮了几十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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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撑着城市工商业发展,后来城市反补农村,时机成熟,便取消了农业税,已经没这个税种了。
朱允炆能取消农业税吗?
敢取消吗?
取消了之后整个大明的统治基础就丧失了,不灭亡才怪。
可采取怎么样的方法来松绑农户?
朱允炆想起了大明最伟大的政治家与改革家张居正,这个大明最牛的首辅,改革中施行的“一条鞭法”在后世历史书中,有着相当高的评价。
而这个评价,拥有着一个鲜明的字眼:
划时代!
明代之后,清朝延续了一条鞭法,后来又发展为了摊丁入亩。
“召内阁大臣,户部尚书、侍郎。”
朱允炆下定了决心,将“一条鞭法”提前一百八十三年,搬上历史舞台。
一条鞭法的核心,便是将各州县的田赋、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,合并征收银两,按亩折算缴纳。
当一条鞭法摆放在内阁与户部尚书黄子澄、右侍郎卓敬面前时,众人半天都没说话。
“皇上,如此制度,似有玄机,颇为奥妙,然而,臣不建议施行。”
黄子澄思索许久,才谨慎地说道。
朱允炆也没想着让这些人一下子就接受,便问道:“说说你的看法。”
黄子澄直言道:“其一,采取一条鞭法,未必可适用于全国。江南地土沃饶,物产丰厚,若以此折算,自是轻松。可江北之地,土瘠少产者众,以此折算,是否偏颇?其二,一旦施行一条鞭法无法供应财政,另增徭役赋税,是否有害于民?”
“其三,以谷物折算为银子,自是省却不少麻烦,然而农民没有银子,只能在缴税之前,去找商人兑换,一旦银价被蓄意提高,银贵谷贱之下,民如何安生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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